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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 出入境新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细节详解

    自2015年7月1日起,上海将正式实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的一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以支持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下是上海外服签证中心对新政策实施细节的最新解读。 

 

上海外服签证中心政策解读: 

 

1.外籍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人才可申请5年有效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 

 

定义:外籍高层次人才指由国家/市委组织部、人社部、外专局三管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的外籍人员;高级专业人才指由《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用的外籍人员。 

 

  • 任期为5年的,经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制定的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可申请5年有效期工作类居留许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 

  • 持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并加注“人才”字样的外籍人员,在沪工作连续满三年后,可按规定直接申请办理永久居留证。 

 

2.在符合条件的雇主公司连续任职满4年的外籍人员可申请永久居留 

 

  • 扩大申请在华任职类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新增7类企业。7类企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任职类永久居留证必须申请人与雇佣公司同时满足条件才能申请。 

 

3.在沪连续就业的外籍人员可申请5年以内有效居留许可 

 

  • 对于在上海工作的外籍人员,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每次申请的期限不少于一年,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时,可以按规定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4.拟在上海创新创业的外籍应届毕业生可申请2年以内居留许可 

 

  • 具有在上海创新创业意愿的应届外籍留学生,可以凭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等材料直接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字样,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办理时必须提交政府审批的创新创业计划书或创办企业证明; 

  • 若在创业期间被其他企业聘用,则需按照就业相关规定办理就业证以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5.拟在上海创新创业的外籍人员可申请1年以内居留许可 

 

  • 持有人社、外专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明的外籍人员,可持该证明在入境后直接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在抵达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后按规定办理相应期限的居留许可; 

  • 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外籍人员,可凭投资证明或者创业计划等材料,向抵达口岸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入境后可以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6.台湾同胞来往大陆手续简化,无需申请签注,仅凭有效证件即可出入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地区可只需持有效台胞证进出,不需要办理任何签注,每次入境停留时间可至台胞证有效期。同时,公安机关将于年内实施电子台胞证。 

 

7.向符合条件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开放居留许可 

 

  • 对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个人担保和雇佣合同,可以为其随行的外籍私人服务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字样。 

 

 

上海外服签证中心提醒:新政策实施初期,所需材料及限定条件有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办理前与顾问确认后再安排行程及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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