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新个税法分三阶段实施,国庆前为过渡期
据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以下简称“新税制”)实施准备阶段;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
其中,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工资、薪金所得将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将适用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