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签证中心提醒:外籍人员居留许可登记事项变更事宜10日内未办理将或受处罚
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籍人员居留许可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将按照出入境管理条例给予持件人警告或者相应的罚款。
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登记项目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
特别提醒:
所有外籍人员的居留许可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如更换新护照、家庭地址变更,请及时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单并联系上海外服签证中心咨询顾问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到出入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变更手续,持件人除了需要接受出入境处罚外,还有可能将影响后续居留许可的办理。居留许可护照号码变更事宜办理时间为8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安排出行计划,以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