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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独生子女政策


省份
城市
独生子女奖励标准
费用承担方
领取方式
参考文件
天津
天津
10元/月
单位,双方失业由街道承担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
3.农村居民,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补贴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实际操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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