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独生子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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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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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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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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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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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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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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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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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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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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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双方失业由街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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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 3.农村居民,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补贴 |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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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实际操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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