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独生子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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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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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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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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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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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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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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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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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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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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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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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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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84号《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05)
第十九条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一)在子女满14周岁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实际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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