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天津市关于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现接天津公司通知,市人力社保局近期出台了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具体请见文件,简述如下:
1.执行条件: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2.发放标准: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3.执行时间: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