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3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省:吉林省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以下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长春、吉林:最低工资13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11.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12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10.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9.5元/小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