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湛江、东莞、中山】:2013年珠海、湛江、东莞、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开始
2013年珠海、湛江、东莞、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开始,申请减免:(一)若贵司已自行向当地市残疾人联合会缴纳上述费用的,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证明复印件交至广东南油,以避免重复缴纳,逾期不提交的将视为同意通过当地代缴201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若通过过当地供应商代缴款并有招用残疾人或存在其他减、免、缓缴残疾人保障金情况的,请务必于2014年10月31日前书面通知南油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视为没有招用残疾人或不存在减、免、缓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