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上海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12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版上海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的375个药品全部列入报销范围,特别增加了部分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包括通过谈判大幅降价的36个国家谈判药品,大大减轻了大病患者药费负担。同时,原上海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种继续保留。这样既保持了上海市医保用药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也扩大了参保人员、临床医生的用药选择范围。市医保办提醒参保人员,在新目录执行初期,如参保人员日常就诊的医院一时尚未配备所需的药品,可考虑到其他医院就诊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