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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政策】日本放宽对中国籍申请人发放多次签证的条件

 
 

具体内容:
  据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消息:自本月19日起,日本将放宽对中国籍商务游客以及个人游客的多次往返签证的申请条件。
具体放宽内容如下:
1)  对商务目的及文化、知识类人士发放的多次签证
不再要求提供赴日经历以及日本方面保证人的身元保证书。
2)  个人游客的冲绳、东北三县的多次签证
除了现有的“具有充分的经济能力的人及其家人”外,进一步放宽经济条件,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且过去3年内有短期赴日经历的人及其家人”也可以发放多次签证。并且之前一直不允许的家属单独赴日,也被许可。但是停留期间相应的由90日改为30日。
3)  对高收入的个人游客发放的多次签证
对于“具有相当高收入的人及其家属”,新设了首次赴日不限地点的多次签证(有效期5年,每次停留期90日)。

政策解读:
  新规实行后,将存在一段时间的适应期。需要办理商务多次往返的申请人,仍然需要持有中方公司出具的“数次申请理由书”原件。并且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之后仍可能被领馆要求出具补充材料。因此,在签证政策还未完全稳定的情况下,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建议您尽量提供完整的日方材料,为您的签证提高出签率。
  新规定放宽了对个人游客申请者的经济能力要求,只要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且在过去3年内访问过日本的大陆游客以及家人皆可申请3年多次往返签证;对中国大陆高收入者及其家属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延长至5年,并取消了访地限制。

注意事项:

  如上所说“充分的经济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具有相当高收入”的新解释,还得以19日具体政策实施细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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